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共聊城市纪委机关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好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原则上在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所在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后进行,于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
二、人员范围
支部全体党员。
三、程序步骤
(一)学习研讨。各党支部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大创新思想创新观点,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中央政治局为标杆,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各党支部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梳理和汇总。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互相征求意见和改进建议,为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充分准备。
(三)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对照初心和使命,参考谈心和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查找问题产生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党员党性分析材料一般分为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三部分。
(四)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应报学院党委批准后,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与会党员逐一进行党性分析。
领导班子成员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党性分析环节,以其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党性分析材料作书面发言。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由各党支部书记对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向学院党委汇报会议的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制定的改进措施等。
(五)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党员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为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2%,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对缺乏革命意志,或不履行党员义务,或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应拟定为不合格。对拟定的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支委会专题研究提出劝其退党或除名的意见,经院党委审核同意,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并批准。
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及时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党支部要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组织领导。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头、把好关。学院将把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的党支部,要进行通报;对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约谈或诫勉。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和领导,指导所属党支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学院党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同时也要指导联系单位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同时,学院党委将选派党务部门同志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及时提醒、促其改正,对党支部书记履行责任情况、会议召开情况要进行点评,不当“宾客”。各党支部要将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提前5天报组织人事处。
(三)严把会议程序。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确保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书记简要通报会议准备情况;
2.党支部书记通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及后续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对尚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问题说明原因;
3.参会指导的同志对开好会议提要求;
4.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作对照检查发言;
5.党支部书记带头,每名党员依次作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到会指导的同志进行点评;
7.民主评议党员;
8.党支部书记总结讲话并作表态发言。
(四)做好总结检查。各党支部会后一周内将组织生活会有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检查,报送内容包括:
1.会议整体情况;
2.组织生活会原始记录;
3.征求意见汇总;
4.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发言提纲;
5.制定的整改落实清单。
以上材料经组织人事处检查完后,由各支部留存。
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