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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补贴的通知

www.lctvu.sd.cn  发布时间:2016-11-14  来源: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聊政办字[2015]73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停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交通补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秩序,根据省审计部门的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58月起停止发放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60元的交通补贴,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对今后违反规定继续发放的,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号)以及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