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如发现供应商的价格可能低于企业成本的,应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恶意竞标,其报价做无效处理。
三、因本项目时间紧,对证书要求只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一旦中标,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责任自负。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部分 40分 |
40 |
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4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40%)×100,注:比例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
2 |
业绩(10分) |
10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合同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
3 |
文件响应性(14分) |
14 |
根据描述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兼容性、可扩展性、先进性等满足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依据提供产品的彩页、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厂家实力、产品信誉、市场占有率等进行评分,对货物配置、技术参数、兼容性、可扩展性、先进性等优于项目要求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10.1-14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1-10; 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0-6分。产品存在质量隐患或者更新替代风险的,得0分。 |
4 |
公司实力 |
6 |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企业获得的荣誉等,进行评定: 1、投标商是高新技术企业,得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得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 |
进度计划(5分) |
5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方案内容完善、切实可行得 0-3分。 |
6 |
安全生产文明措施(5分) |
5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完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详细、切实可行得0-2分。 |
7 |
工程、材料质量(10分) |
10 |
1、投标人对工程施工质量和质保期的承诺和保障酌情得0-3分。 2、综合考察产品材料的技术参数、质量可靠性、稳定性、产品品牌的知名度、产品成熟度和影响力、产品质保期长短等情况,酌情得0-7分。 |
8 |
售后服务、故障响应(10分) |
10 |
1、考察投标人的应急方案,整体施工应急方案实用可靠、本项目适用性强得0-2分; 2、有固定的本地化驻地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得0-2分; 3、后期维护能力,根据所提供维护团队情况及维护人员的相关证书情况、社保情况、工作经验情况综合评审得0-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