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院各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这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举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争创优质学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换届选举范围和时间
换届选举范围:学院各基层党组织。
换届选举时间:9月30日前全部结束。
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条件
(一)总支委职数设置。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二)支委职数设置。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7人及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委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可兼职)。
(三)候选人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热心党务工作,组织能力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2.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善于听取意见或建议,团结同志。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奉献精神较强,群众威信较高。
4.党总支书记由中层干部担任,任职时应有三年以上党龄。
5.担任支部书记人选须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
四、选举程序
(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各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并呈报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各党总支(支部)任期届满前(一般提前一至两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不设置委员会的,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的书记、副书记、委员会委员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会后,向学院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2.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不设置委员会的,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学院党委批准后,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员;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同时对下届班子提出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要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下届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的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后,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员报学院党委进行考察)。
3.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需准备的会议材料主要有:XXX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主持词,下届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选票等。
4.向学院党委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不低于20%的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5.召开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会议。学院党委对总支部(支部)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总支(支部)委员会即可召开各支部负责人或各党小组长会议。会议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会后,即可向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党员大会
1.正式选举前应注意事项。根据学院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会议由上届书记主持。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大会有效。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应会前请假。预备党员和组织关系不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党员大会议程。
(1)报告到会人数,确认可以开会。
(2)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际歌》。
(3)党总支(支部)书记代表上一届党总支部(支部)作工作报告,党员审议讨论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XXXX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一般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
(6)宣布下届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7)监票人主持进行大会选举:
①计票人清点人数,确认可以进行选举;
②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③宣读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④填票、投票(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
⑤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⑥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8)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3.选举过程注意事项。
(1)大会选举前或召开党员大会时,应将候选人的情况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员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2)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党员大会必须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全体选举人表决通过。已提名作为下一届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可以鼓掌通过),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基层党组织指定。
(3)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4)投票结束后,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5)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不超过应选委员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委员数的,为无效票。划写选票时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选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选举结束后,应当场封存选票,未经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查阅、销毁。
(6)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总支部(支部)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此次换届为契机,针对本部门党建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发扬民主,精心准备。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发现徇私舞弊的行为将按党的纪律严肃查处。
(三)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学院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要主动向学院党委提出换届请示;需延期换届的,应当报学院党委批准。要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